二类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高邮房产网    2020-12-24    318

1、房屋性质不同:二类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低收入者而建造的房屋,由国家安排建造,一般采用行政划拨的方式,具有一定的保障性质;而商品房则是由开发商自行建造,面向所有群体出售,不具备保障性质。

2、交易费用不同: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时需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商品房正常出售即可,不需要交土地出让金。

3、优惠政策不同: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以享受到我国的很多政策;而商品房基本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以享受。

二类经济适用房和一类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一类经济适用房: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一类经济适用房的房本是两限房房本。必须满5年后才可以上市出售,且上市前,先由政府决定是否优先回购,政府决定不回购方可出售。

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是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其他类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二类经适房上市交易不受是否满五年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时需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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