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申请步骤是什么

高邮房产网    2020-12-27    346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填表后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材料有: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还需要提交工作单位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3、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步审查后会在社区公示。

4、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且评分。

5、评分过后,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且在市国土房管局的网站上公示,经过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的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拿了准购证明还需要等。根据之前的评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如果分数相同的,就通过摇号的方式来确定先后顺序。

7、市住房保障办根据住房的情况,按照轮候的顺序向购买者发出配售通知。

8、如果接到配售通知,申请者可以选房或者继续轮候。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服务热线

1536687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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