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协议是有效的吗

高邮房产网    2021-01-19    312

有效。只要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则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所以买卖合同要在5年后取得所有权才能受法律保护,才是合法有效的。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

1、签约前一定要审查动迁协议,明确房屋共有人;签约时共有人应该在场,并且同意出售签字按手印。违约金不应过高,一般上限为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在未过户前让房主提供担保。买卖双方可以找一家中介,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是要等产权办好后再过户。而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

3、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费用的支付方式(例如约定待拿到房产证时再付清尾款等),迟延交房,产权证如何办理过户等都作出约定,同时明确违约赔偿责任。

4、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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