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换房退个人所得税细则是什么

高邮房产网    2023-03-29    132

1、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2、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对于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同持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房屋置换注意事项有哪些

1、置换登记

凡需办理房屋置换登记手续的居民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证件原件、业主有效身份证以及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委托置换的,还需提供委托授权书。

2、价格评估

凡置换的房屋须作价格评估,评估中的初评,必须上门实地详细勘察,再经过专业人员的认真计算,进行复评,得出需置换房屋得评估价格。房屋置换人须提供配合并告之该物业的客观情况。

3、置换委托

凡确定置换意向的居民,在得到原物业评估价格后,可正式委托置换公司进行房屋置换服务,签订房屋置换委托协议并支付一定的咨询费。

4、签订合同

房屋置换委托后,由置换公司的专人具体负责为居民服务,推荐房源或寻找下家,陪同实地看房,直至居民满意后,正式签订有关交易合同或确认书,确定房屋置换委托人和房屋置换公司的权利及义务。

5、办理手续

房屋置换委托人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房屋置换公司代办。在房屋置换委托人需要支付有关房款定金和代理费等,并可以开始办理有关手续,完成房屋交割的全过程。

6、物业交割

委托置换的房屋交付下家使用或由置换公司保存时,新置换的房屋在交割验收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委托置换的房屋原有户口全部迁出;二是室内物件搬空;三是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全部结清。

服务热线

1536687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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