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违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

高邮房产网    2021-09-08    350

二手房违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因此,当卖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主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要求卖方将房屋过户给买方。

卖方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1、卖方逾期过户

买方有权要求卖房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

2、卖方逾期交房

买方可按合同约定,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或者主张因逾期交房所增加的租房费用赔偿。

3、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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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可按合同约定,可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4、卖方违约&继续履行

卖方违约: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不继续履行,想通过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来解除。

继续履行:如果买方坚持继续履行合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1、看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看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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