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70年后还是自己的吗

高邮房产网    2024-01-18    57

安置房70年后还是自己的。产权70年是指房屋所在地的使用权年限,并不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产权是永远的,只要房不倒就是自己的。但土地归国家所有。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最多是40年和50年,到期可以续费。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1、质量不同。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得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

2、完全产权。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3、交易时间的限制。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您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4、银行贷款。

大的问题是安置房屋交易时因暂时没有产权不能银行按揭,所以让很多购房者望而却步!

5、享有的权利有限。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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