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需要哪些流程

高邮房产网    2024-02-01    72

1、在去房管局添加名字之前,有几样证件是必须准备的,其中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然后还有重要的一点,必须是夫妻二人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接着就要在房管局大厅等待,叫到你的号就可以去办理。办理时是要收取费用的,不过因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有差别。不过大部分地区收的工本费是80元,贴花费5元和制图费25元,而且要备好现金。

3、上面的内容办理好以后,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在10个工作日以后,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厅领取一份新的房产证,这时候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

4、房产证办理费用不同,也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有房无贷,那么在加名字所需费用就是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2):有房有贷,那么就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那么要交的费用就要另当别论了。

房产证如何办理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二手房交易完成之后办理房产证有一个时限,这个时限为一个月,也就是说,交易双方需要在一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交易申请办理。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在接到房屋交易的通知之后,交易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服务热线

15366873355

qrcode

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